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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四接到编辑芥末的通知,周一上架。

怎么说呢?

当时正在工地搬砖的我一脸懵逼,吓得连嘴上叼的红塔山都掉了,尽管知道早晚有这么一天,也没想过这么快就会来到。

写书是一种乐趣,也是我的爱好。

儿时就有一个武侠梦,仗剑江湖。

我也相信大多数读者,尤其男读者,谁没有过快马江湖的美梦?

谁不想大口喝酒,大口吃肉,喝最烈的酒,杀最该杀的人。

儿时曾经有过的最气派的一件礼物,大抵就是常宿外婆家时候,二舅用镰刀给我削的一把木剑。

跟隔壁雪中悍刀行里的温小二那种木剑差不多,只不过唯一的区别是,隔壁温华用这把剑差点练出来一个劈山斩海的陆地神仙,到了本屌这里,木剑早就在约摸十五六年前的一个黄昏,被放牛的本屌埋葬在了一块退耕还林的泥土地里。

因为那会儿电视剧里绝世宝剑基本都是从山里无意间发现的,十二岁葬剑。

亦同时葬了自己的童年。

但心中那个青衫仗剑闯江湖的梦,却一直留存心间。

以至于在后来的很多年里,纵然经过了很多事,依旧没能忘记童年时候埋下的那柄木剑。

即便当年那个如同隔壁温华一般腰跨木剑,梦想成为大侠的少年,已经如同这世间的大多数人一般,最终只成为茫茫人世间的一株浮萍,随波逐流。

后及冠,出门打工。

全国东南西北均有踏足。

见过一望无际荒无人烟的戈壁滩,冻土三尺,鸟兽无踪。

经历过前些年某个地方暴乱,与菜市场的人肉炸弹擦肩而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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