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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俩边走边说,不觉间就走到了村里的打谷场上,十几个草垛子立在那儿,我俩找了处柔软的地方躺在上面,翘着二郎腿,很是惬意。
强子把酒瓶盖打开,象征性地喝了一点,我们这年纪还不馋酒,也喝不出酒的好赖。
“二白,你别管我从哪儿听来的,但我保证这绝对是真事儿。听说小毛笔家里人去圆坟,一到了现场,棺材盖子劈了七八瓣,人横在野地里,一丝不挂,尤其是那个……”这狗东西说一半,哈哈大笑去了。
我心想,人家都那么惨了,有啥可笑的。二狗独自笑了半天,才神秘地和我说:“小毛笔和毛毛虫似的。”
我恍然明白了强子为啥自顾自地笑成那样。猜测小毛笔这外号,没准儿也是这么来的。
“小毛笔下葬时带的大金链子、大哥大都没了,手上的金戒指不翼而飞,还有根手指头也被人切了,也许是手指太僵拽不下戒指,直接割断手指拿的。”说完强子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,好似小毛笔墓是他盗的一般。
自古以来,乱世黄金盛世玉,可在偏远山区,乱世盛世百姓都喜欢黄金,因为黄金是硬通货,它不是货币,但货币是黄金白银。
在当时那个年代,一克黄金能换半头猪,小毛笔脖子上戴的那条项链,足足有半斤,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的,之前我还担心这玩意儿戴久了颈椎受不受得了。
得知小毛笔那半斤重的项链让人盗走了,我很是痛心,是谁这么缺德,盗的时候怎么不叫我呢,我多少也能帮上点忙不是!
现在,我只能幻想有了半斤重的黄金该怎么潇洒。这时,我内心不禁萌发了盗墓的念头。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早就过够了,一夜暴富的机遇,是个男人都会动心的。
什么是发小?发小就是一个眼神递过去,对方就能猜中你心中所想。我和强子会心地一笑,一人灌了口白酒,强子率先说道:“二白,你聪明,你觉得我们盗谁的墓能发家致富?”
这就是刚刚还要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努力奋斗的男人,转眼间就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
我想了想,大型陵墓要么有人看管,要么我们也不知道在哪儿,周边也没有像小毛笔一样富有的人了,该盗谁家的啊!我冥思苦想之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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