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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怕年轻精明如同岑野,在这样气软声柔的人面前,心也恍惚了一下,觉得舒服又受用,也没有了急切追问的念头。他看到寥寥蒸汽里,她低头将一缕发丝拢到耳后,而后那发丝就垂在白皙细嫩的脖子旁。

“好……谢谢。”他听到自己说。

许寻笙心头一松,被他黑黢黢的眼神一直这么盯着,居然也有些不自在,便学他的样子,将他的两盘战利品,端起递回他手上,再端起他的盘子,刚想转身逃离,却听到他忽然又顿悟般开口:“喂,你不会是在糊弄我吧?想混过去?”

许寻笙微微一僵,抬头一看,恰好看到三文鱼窗口又送了三、四盘出来,便抬了抬下巴,问:“你要不要三文鱼?”

岑野抬头一看,立刻点头:“要,我要。那四盘都帮我拿了。”

许寻笙:“……好。”

两人回到座位时,其他人都坐下来,吃得正热气腾腾。两人也坐下开吃,许寻笙身旁的张天遥,忽然状似不经意地问:“你俩刚才站那儿聊什么呢,聊那么半天?”

许寻笙自然懒得说话,岑野的手则往她椅背上一搭,对张天遥说:“回头跟你细说。”

张天遥这才笑了,看她一眼,说:“行啊。”

这一顿饭吃得快快乐乐的。虽然许寻笙话不多,可是偶尔插上一两句,似乎总是能领令男孩们发笑。他们还故意搞怪,吃完的盘子都堆在她面前,一有人经过,就故意大声说:“啊,许老师,吃得真不少啊!”许寻笙只是无奈地笑笑,或者奉命又去给几位少爷守着比较抢手的三文鱼羊肉卷窗口之类的。但他们也会去给她端来刚出炉的清汤一盅,或者鲜榨果汁。许寻笙心想,难怪跟他们一起吃饭这么开心——谁跟他们在一起,会不开心呢?

这晚许寻笙回到家,从桌下摸出一方青田石。在灯下仔细一看,章面才有了个轮廓,朝暮的“朝”字刚刻了个开头。她从抽屉里掏出工具,在灯下又仔细刻了起来。

她觉得他们能拿到湘城区冠军。这是一种非常强烈的直觉。其实她知道,有的人,有的乐队,生来注定辉煌,几乎不会有太长蛰伏的过程,就会闪耀在众人面前。朝暮是。几年前的古漫轻兽乐队,也是。

天之骄子,总是自己就能从茫茫众生中,脱颖而出,一飞冲天。

想到这里,许寻笙眉目间只是升起柔和平静的光泽,视线再度回到章面上。在她看来,整个湘城区唯一能成为朝暮乐队对手的,就是黑格悖论。但这支乐队成立时间太久,坚持摇滚精神,却也困于过去的精神。也许在技巧和成熟度上,比朝暮乐队更胜一筹。可是朝暮更有热血和冲劲,而那,才是一支乐队,才是音乐最赤诚重要的东西。她明白,那些评委也会明白,他们在寻找的是什么。所以她知道,朝暮只要好好发挥,真的能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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